新派訊 日前,記者采訪了解到,市公安局將正式接受山東省公安廳委托,開始依法實施部分原由省級公安機關行使的3項行政許可權力事項。
據(jù)了解,為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《山東省行政程序規(guī)定》及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實施的決定》(省政府令第368號)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的規(guī)定,濰坊市公安局自2025年12月15日起,接受山東省公安廳委托,依法實施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許可、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備案、爆破作業(yè)單位許可等3項省級行政許可權力事項。
這意味著,今后濰坊市范圍內(nèi)的相關企業(yè)和個人,在辦理上述許可申請或備案業(yè)務時,無需再前往省級部門,可直接向市公安局提交申請材料,由市公安局依法受理、審核及決定。此舉將大幅減少申請人往返奔波的時間與經(jīng)濟成本,顯著提高審批服務效率。
來源:新派客戶端
編輯:張永超 劉德增
一審:賈春毅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














